各党总支,各部门、单位:
清明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清明节期间廉洁、文明,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
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等活动;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款物;严禁在祭扫中毁坏国有、集体和他人财物;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各种高档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或其他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行为。
二、压实主体责任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与清明假期安排,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守纪律底线,树牢道德高线,大力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新风,坚决纠正“四风”。
三、加强监督检查
学校纪委将加强对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执纪监督,坚决纠治疫情防控工作和清明期间的“四风”问题。各党总支纪检委员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责,通过各种形式对广大党员予以提醒,确保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网上举报:http://shandong.12388.gov.cn/
监督电话:88599822
中共山东政法学院纪委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