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一、综合处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纪委机关日常工作、信访举报受理、案件管理、档案管理、宣传教育、案件审理等工作。具体包括:
(一)综合工作
1.公文、函件收发、登记、传阅、归档和综合文字起草、审核、印发、报送等。
2.相关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
3.负责相关决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
4.宣传、教育、培训、外联工作。
5.档案资料管理、印章使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6.廉政档案管理与更新。
7.纪检监察网站的建设与维护。
8.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
9.负责退休人员的联系服务。
(二)信访举报受理工作、案件监督管理工作
1.统一受理监督监察对象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检举、控告,做好分类处置,提出分办处置意见并督促办理。
2.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办案安全工作情况的监督。
3.对问题线索定期汇总核对、动态更新、系统上报。
4.归口管理协调校外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工作,定期核查涉案财物归档保管情况。
(三)案件审理工作
1.负责案件审理工作,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
2.负责受理受处分党员和监察对象对所受处分的申诉。
3.负责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党风政风监督等工作。具体包括:
1.负责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重大决定事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对学校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监督检查,规范权力运行。
4.负责问题线索处置,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体研判,提出分办处置建议;对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问题线索立案、审查调查,提出处理建议。对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进度进行调度和质量把控。负责做好办案安全工作。
5.负责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
6.负责党风政风监督,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实施廉政谈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