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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过节通知

2021-09-15   作者:   来源:

各党总支,各部门、单位:

中秋、国庆节日将至,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保廉洁、节俭、祥和过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责任意识,做好疫情防控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常态化防控阶段,疫情防控工作严峻复杂,不能有丝毫松懈,各有关单位要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继续增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坚持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严格执行登记、扫码、测温、消杀等常态化防控措施,确保学校疫情防控指挥体系正常运转,健康安全度过中秋国庆佳节。

二、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教育管理

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传承党的优良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特别是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坚决制止顶风违纪行为。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努力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三、严明纪律规矩,严守纪律红线

全校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规矩,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节日期间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节礼、购物卡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公款旅游,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类支付凭证,严禁私车公养,严禁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严禁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向相关单位报销、摊派、转嫁费用,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的违规违纪行为。

四、严肃执纪问责,及时通报曝光

校纪委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以及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的,实施“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典型问题及时公开通报曝光。

监督举报电话:0531-88599821。

                    中共山东政法学院纪委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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